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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开学工作指南(试行)


发布员:艺才技校    发布时间:2020-04-06

为指导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开学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学校平稳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五版)》、中国疾病控制中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公众防护指南》,参照《重庆市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南(试行)》,结合大中小学实际,特制定本指南。

 

**部分  开学准备

 

一、制定开学方案

(一)开学时间。

1.根据市教委统一安排,各区县教育部门报经当地政府同意后,确定中小学开学时间。

2.根据市教委统一安排,各高校确定开学时间,报经市教委备案同意后执行。

(二)返校安排。

1.按照“错时错峰、错区域、错层次”总体原则,结合本校实际,按照“非必要不返校”的原则,制定师生返校工作方案,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和集中返校。

2.高校优先安排有就业、实习需求的毕业年级开学。依据开学后疫情防控情况研判,间周依次组织其他学生开学复课。对湖北籍学生开学复课单独作出安排。开学工作方案报市教委备案。

3.中小学优先安排初三、高三等具有升学任务的年级开学。依据开学后疫情防控情况研判,间周依次组织其他学生开学复课。开学工作方案报区县教育部门备案。

4.幼儿园参照中小学安排组织开园,开园时间靠后安排

5.对开学工作方案进行推演,特别是在餐饮、住宿、场馆、交通、快递、环境卫生等重要领域,对可能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调整预案。

(三)信息发布。

1.开学时间确定后,至少提前1周发布。

2.通过校园网、公众号、微信、短信、电话等渠道向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发布开学通知、返校要求及防控信息,确保每一位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知晓学校相关开学工作安排及防控要求。

二、准备防护物资

坚持够用原则,科学测算,购置一定数量的防护必需物资。

(一)购置储备一定数量的口罩、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

(二)购置储备一定数量的肥皂、洗手液、消毒剂(优氯净、二氧化氯、84消毒液、75%医用酒精等)、喷雾器等防护、消杀物资。

(三)购置储备一定数量的红外测温仪、体温枪等测温设备。

(四)在合适区域,增设一定数量的水龙头或移动洗手设施。

三、设置集中医学观察场所

统筹利用学生宿舍、校内宾馆、闲置场所等资源,按照防疫要求提前准备隔离观察场所。隔离观察场所须远离正常居住的居民社区和学生公寓,并储备一定量的N95口罩、防护服、体温计、消毒液等配套防疫必需品。

四、健康评估

充分利用《师生疫情健康档案》及“重庆市学校传染病防控管理系统”,掌握师生员工开学前14天以来的健康史、接触史、旅行史和居住史等情况,并对目前健康状况进行评估。

 

第二部分  师生返校

 

一、严格审核

根据《师生疫情健康档案》,实施分类管理,符合防疫要求才能返校。

(一)对在本地、且无流行病学史或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身体健康的师生,根据学校通知规定时间内返校。

(二)对学校正式开学之日前14天内从市外返回的,或与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过的,或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过的师生,必须进行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未满或隔离期间发现身体有异常的,一律不得返校。

(三)对仍在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尚未返回的师生,根据当地疫情防控的要求,暂缓返校。

(四)对已经康复的确诊病例和排除的疑似病例师生,按照本指南第三部分“疫情处置——停课观察与复课管理”部分要求实施。

二、注册报到

(一)简化流程。不集中办理师生报到手续。家长或其他陪同人员一律不进入校内。简化学生注册流程。

(二)体温检测。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可入校,洗手、消毒后进入教室。若体温≥37.3℃,请勿进入班级,做好防护后,到学校指定区域观察休息,必要时及时送诊。

(三)及时处置。报到的师生如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应按照疫情防控处置流程将有关人员送至就近的医疗机构就诊。报到后,师生员工非经同意不得离开校园。

三、出行安排

(一)教育引导师生员工疫情期间尽量减少出行及乘用公共交通工具频次。

(二)学校可通过开通班车、预约定制公交、组织教职工内部拼车或校内安排住宿等方式解决教职工上下班出行问题。

(三)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并尽量减少与公共物品接触,尽量不与他人近距离面对面。

四、健康监测

(一)监测对象全覆盖。

包括教师、学生、保洁、保安、食堂工作人员、合作单位派驻人员等所有在校内工作、交流、生活的人员(含离退休人员)。

(二)动态更新疫情健康档案数据。

将师生员工每日的晨(午)检情况、缺勤/缺课病因追踪情况、复工/复课证明查验情况纳入疫情健康档案,随时掌握师生员工*新健康状况。

(三)落实师生晨(午)检制度。

1.晨(午)检监测内容。做好健康状况、精神状态观测,测量体温等基本生命体征,监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及皮疹、黄疸、腮腺肿大、腹痛等其他传染病相关症状。

2.学生晨(午)检各方责任。校长是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责任人,应掌握本校学生每日因病缺勤情况,及时研究解决传染病防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班主任及任课教师按工作安排完成学生的晨(午)检观测、监测任务,做好晨(午)检、因病缺勤追踪等数据的登记报送,做好家校联系;校医(保健教师)负责晨(午)检的技术指导,全校晨(午)检、缺课病因追踪数据汇总及分析研判,病愈复课证明查验与管理。

3.教职员工晨(午)检各方责任。校长为**责任人,领导教职员工健康监测相关工作;学校人事部门完成晨(午)检观测、监测任务,做好晨(午)检、缺勤病因追踪等数据的登记报送,病假请销假管理;校医(保健教师)负责技术指导、数据汇总及分析研判,病愈复工证明查验与管理。

4.分散检测。具备条件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合适时间深入宿舍检测,发放检测合格标签,解决集中检测带来的拥挤等问题。

(四)每日做好全校师生员工的缺勤/缺课病因追踪,复工/复课证明查验,并做好相关登记与报告。

 

第三部分  疫情处置

 

一、疫情报告

(一)日报告、零报告。

疫情防控期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坚持“日报告”与“零报告”,即使当天没有疫情也必须报告。

1.高校将日报告信息上报市教委的同时抄报属地区县教育部门。

2.中小学、幼儿园将日报告信息上报辖区教育部门。

3.区县教育部门汇总后(含高校)上报市教委。

(二)疫情紧急报告。

1.可疑聚集疫情的报告。发现呼吸道病例异常增多或当日请病假人数超过基线水平时,要立即电话报告,并在2小时内书面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部门。

2.散发(确诊或疑似)病例的报告。收到师生的散发病例报告后,各高校、区县教育部门要立即电话报告市教委值班室,并在2小时内向市教委值班室书面报送初步调查情况。

二、疫情处置措施

(一)密切接触者追踪和管理。

1.对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采取隔离医学观察。医学观察按照市新冠肺炎防控领导小组下发的相关规定执行。

2.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密切接触者判定。

3.卫生健康部门判定密切接触者范围后,学校立即按照划定范围拟定人员名单,督促学生及家长对医学观察的落实和配合。 

4.在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参与疫情处置师生的个人防护工作,并及时做好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学习、生活以及医学观察等特定场所的消毒工作。

5.医学观察期为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末次接触后14天。

6.密切接触者应每日至少进行2次体温测定,并定时上报,体温正常也应上报。若出现发热、寒颤、乏力、肌肉酸痛、结膜充血或呼吸道、肠道相关症状,应立即上报。

8.做好集中医学观察区的清洁与消毒工作,注意开窗通风,避免交叉感染。

(二)病例隔离。

1.高校校医院(医务室)必须设立隔离观察室,同时提前协调、理清病例转运流程,为病例的隔离治疗节约时间。

2.每日电话追踪病例的病情进展,注重人文关怀,做好记录。

3.如病例死亡,立即上报属地教育部门,不得延误。按照学校应急处置程序妥善处置,积极做好对师生、家属的解释、疏导和安抚工作

三、停课观察与复课管理

(一)停课观察。

师生出现相关症状后,医院不能排除但暂未达住院标准的病例(门诊观察病例)需停课观察,直至医院排除或诊断升级(明确为病例)为止,其中医院排除传染病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才能返校。具体停课观察要求按照市新冠肺炎防控领导小组下发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复课管理。

1.师生出现相关症状后,经医院结合实验室检测结果排除传染病的,在症状完全消除后,凭有效证明返校正常行课和生活。

2.病例出院后,按照市新冠肺炎防控领导小组下发的相关规定完成隔离观察及实验室检测,在症状完全消除后,凭医院出具的复课证明返校。

3.校医(保健教师)对复课证明进行复核后,开具回班复课证明,学生方可回班上课。

4.加强对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医学观察对象、周围人群的引导和心理疏导,避免歧视。

 

第四部分  个人防护

 

一、 使用

疫情期间所有师生根据要求佩戴口罩。

(一)正确选择口罩。

1. 较高或中等风险暴露人员:隔离医学观察对象师生,有发热等相关症状的师生,学校从事疫情防控的部分管理、服务人员,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选择医用外科口罩、N95(KN95)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

2. 较低风险暴露人员:在校学生、教职员工日常生活、学习、工作场景为较低风险暴露,建议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儿童适用性能相当产品)。

3. 低风险暴露人员:学生、教职员工居家活动、户外活动、通风良好的或人员密度低的工作场景为低风险暴露,建议佩戴棉纱口罩、海绵口罩、活性炭口罩等,也可不佩戴口罩。

(二)正确佩戴口罩。

1.鼻夹侧朝上,深色面朝外或里外同色的褶皱朝下

2.上下拉开褶皱,使口罩覆盖口、鼻、颌。

3.将双手指尖沿着鼻梁金属条,由中间两边,慢慢向内按压,直至紧贴鼻梁。

4.适当调整口罩,使口罩周边充贴合面部。

5.较低、低风险暴露人员口罩可反复多次使用。

6.口罩变湿、脏污、变形、损坏、有异味时需及时更换。

(三)正确处理废弃口罩

健康人群使用后的口罩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处理;疑似或确诊患者佩戴的口罩,视作医疗废弃物作有关流程处理。

二、 规范洗手

(一)把握洗手关键。使用肥皂或洗手液并用流动水洗手,再用一次性纸巾擦净手。无清水、不方便洗手时,可以使用免洗的乙醇类手消毒剂。

(二)注意洗手时机。严格把握手脏时,在咳嗽或打喷嚏后,在制备食品之前、中、后,饭前便后,在接触他人及动物后,外出回来等六个需要洗手的时刻。

(三)六步洗手法。**步,双手手心相互搓洗(双手合十搓五下);第二步,双手交叉搓洗手指缝(手心对手背,双手交叉相叠,左右手交换各搓洗五下);第三步,手心对手心搓洗手指缝(手心相对十指交错,搓洗五下);第四步,指尖搓洗手心,左右手相同(指尖放于手心相互搓洗搓五下);第五步:一只手握住另一只手的拇指搓洗,左右手相同搓五下;第六步:弯曲手指使关节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交换进行各搓五下。

三、 居所防护

(一)增强体质和免疫力。均衡饮食、适量运动、作息规律,避免产生过度疲劳、避免过度熬夜。

(二)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或胳膊肘掩住口鼻,经常彻底洗手,不用脏手触摸眼睛、鼻或口。

(三)居室多通风换气并保持清洁卫生,每天开窗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20-30分钟。教室、办公室及宿舍等场所无人时尽量打开门窗彻底通风。

(四)尽可能避免与有呼吸道疾病症状(如发热、咳嗽或打喷嚏等)的人密切接触。

(五)尽量避免到人多拥挤和空间密闭的场所,如去必须佩戴口罩。

(六)避免接触野生动物,拒绝食用野生动物;减少接触活畜活禽。

坚持安全的饮食习惯,食用肉类和蛋类要煮熟、煮透;处理生食和熟食的切菜板及刀具要分开。处理生食和熟食之间要洗手。

(八)密切关注发热、咳嗽等症状。出现此类症状一定要戴上口罩及时就近医院就医。

 

第五部分  环境卫生

 

一、改善硬件及保障物资

(一)对通风不佳的教室、寝室、厕所等进行结构及功能改造,可采用排气扇进行机械通风换气。

(二)在校门口、食堂门口、教学楼入口及过道等关键区域增设水龙头,洗手间必须配备肥皂或洗手液,条件允许的可以在过道配备含酒精免洗手液。

(三)落实垃圾分类管理要求,设置数量足够的分类垃圾箱(桶),单设废弃口罩桶。

(四)充实清洁、消毒、个人防护等用品。

二、校园环境保洁

(一)开学前开展全校范围环境清洁整治行动,随时清除落叶、积水、污水等病媒生物孳生环境。

(二)每日清运垃圾,每日清洁、消毒垃圾桶。

(三)重点关注食堂、厕所、楼道等部位的卫生死角。

三、相关区域消毒

消毒是切断传染病传播途径*有效的方法之一。消毒对象包括教室、办公室、食堂、寝室、卫生间、电梯、实验实训室、功能室、图书室、校车等场所或工具的地面、空气、墙面及物品表面等。依据疫情进展,可分预防性消毒、随时消毒、终末消毒三类。

(一)预防性消毒。

常用于无传染病状态,疫情防控期间,应每天至少1次。

1.空气消毒。以通风换气为主,在午休、体育课、课间等时间段进行,每天通风2-3次,每次30分钟以上。

2.环境和物体表面消毒。师生离场后,每天至少消毒一次。使用有效氯浓度为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地面可采用拖拭或喷雾消毒法,讲台、课桌椅、门窗把手等高频接触的部位可采用擦拭法。校车擦拭消毒,早、晚各一次。以上消毒,在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擦(拖)净。

3.教具玩具消毒。可采用日光照射,阳光下曝晒3-6小时,必要时可暂停使用布制玩具;塑料玩具可用含100mg/L二氧化氯消毒液浸泡、擦拭或喷洒,15分钟后用清水冲洗或擦拭,每日1-2次。

4.食堂消毒。餐饮具、厨具应先彻底清洗去污再消毒。首选热力消毒法,在水煮沸后持续加热消毒15-30 分钟;或在蒸汽产生后持续熏蒸15-30分钟。也可使用远红外线消毒柜,125℃维持15-30分钟,温度降至40℃以下开箱使用;或使用自动冲洗消毒洗碗机。

5.卫生间消毒。地面及墙面可用含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进行喷洒或拖擦,30分钟后用清水冲洗或擦拭,每日2次;清洁用品使用后可用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浸泡30分钟,用后晾干。对使用比较频繁的门把手、冲水按钮等,根据使用情况适当加大消毒频次。

6.被褥、毛巾等织物消毒。可采用日光照射,直射阳光下曝晒3 -6小时;耐热的织物可煮沸消毒,完全浸没水中后,加热煮沸15分钟以上,也可采用蒸汽消毒;不耐热的衣物可浸入有效氯含量为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剂中浸泡15-30分钟,取出用清水洗净晾干。

7.医疗器材消毒。校医院(医务室)的体温计、血压计、听诊器应在清洁的基础上采用75%乙醇或含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后,清洗干燥备用;剪刀、镊子等用2%戊二醛浸泡30分钟后用无菌水冲洗后使用,有条件的首选压力蒸汽灭菌法。

8.垃圾盛装容器消毒。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清运,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定期对其进行消毒处理。

(二)随时消毒。

发现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后,立即停用空调。在疾控部门指导下,由专业公司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以及对相关环境彻底消毒后,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在疾控部门指导下开展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密接人员的环境、生活用品、排泄物、呕吐物、运输工具等进行随时消毒。

1.生活用品消毒。可采用有效氯浓度为1000-2000 mg/L的含氯消毒剂消毒。消毒对象和方法可参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五附件5特定场所消毒技术方案

2.排泄物和呕吐物消毒。用干毛巾覆盖后喷洒20000mg/L含氯消毒剂至湿润。被排泄物、呕吐物污染的台面和地面可用有效氯浓度为2000 mg/L的消毒液擦拭或拖拭,消毒范围为呕吐物周围2米,作用30分钟。建议擦拭2 遍。

3.病例运输工具消毒。运输病例的车、船内外表面和空间,可用有效氯1000mg/L 消毒剂溶液喷洒至表面湿润,作用30 分钟。

(三)终末消毒。

发现疑似病例送至医院治疗后,学校环境应及时在属地卫生医疗机构指导下进行终末消毒,消毒对象和方法可参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五附件5特定场所消毒技术方案

(四)常见消毒剂及配制。

消毒剂配制,应经专业培训指导,安排专人操作。

均以配制有效氯浓度500 mg/L的消毒剂为例。84消毒液(标识有效氯含量5%):按消毒液与水为1:100比例稀释。消毒粉(标识有效氯含量12%,20克/包):1包消毒粉加4.8升水。含氯泡腾片(标识有效氯含量500mg/片):1片溶于1升水。

(五)消毒防护。

1.配置和使用化学消毒剂时,应做好个人防护,穿工作服(隔离衣)、戴长袖橡胶手套、一次性使用医用外科口罩。消毒完成后立即洗手。儿童请勿触碰。

2.使用酒精消毒的场所,严禁使用明火,注意消防隐患。清洁或消毒后应设置警示标识,避免跌倒。

3.避免过度消毒。

 

第六部分  食品卫生

 

一、优化就餐机制

(一)学校根据自身情况,可通过分时段就餐、送餐到班、取餐后分散用餐等方式,降低集中就餐带来的人员交叉感染风险。

(二)在教室分餐的学校,加盖运送,确保运输途中的食品安全,同时确保分餐环境卫生清洁。确保参与集体送餐人员健康,做好防护。

(三)疫情期间,委会坚持使用”进行可视督。

二、安全主体责任

(一)严格落实校长负责制,配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员。

(二)学校食堂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三)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并制度上墙。餐信息公货来源、息。

从业人员管理

(一)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

(二)加强从业人员寒假期间行程及健康状况的精准摸排。

(三)加强从业人员晨午检工作,重点排查发热等疑似新冠肺炎的相关症状。

(四)从业人员须穿戴工作衣帽、口罩进入操作间,专间人员须加戴手套。从业人员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接触污染物后必须洗手消毒。

四、环境卫生及设施设备管理

(一)厨房垃圾、食物残渣、污水、积垢、灰尘、蜘蛛网须及时清理,保持清洁卫生,加强通风消毒。厨房应确保无老鼠、苍蝇、蟑螂等有害生物。

(二)餐厨垃圾处理应符合要求,处置流向应有完整记录。

(三)消毒设施、保温及冷藏冷冻设施能正常运转,时常清洗并校验温度。餐饮具消毒应坚持“一餐一消”。使用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供应的集中消毒餐饮具,必须索取供货方资质证明和每批消毒餐饮具消毒合格证明。

(四)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做到通风换气、分区分架分类、离墙(10厘米以上)离地(10厘米以上)存放、防蝇防鼠防虫设施完好;建标立卡、先进先出的原则,每日检查库存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五、食材及其制作管理

(一)不得采购野生动物,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所有肉制品须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二)采购食材时,必须查验并按要求索取供货者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并将相关工

(三)不得现场宰杀活禽活畜。不得加工制作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不得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须专人专柜保管、上锁并标识“食品添加剂”字样。

(四)生熟食品加工用具(菜刀、菜墩)、容器必须分开、不混用。熟食存放温度和时间必须符合要求,常温下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的熟食食用前必须再加热。

(五)每餐的各种食品成品应各取不少于125克的样品留置于冷藏设备中保存48小时,并贴上标签,标签内容应包括:留样食品成品名称、操作者、留样时间、留样人等信息,以备查验。留样柜须加锁,由专人保管。

(六)寄宿制中小学设置的食品小卖部、超市,应依法取得许可,原则上只售卖纯净水、矿泉水、预包装面包、牛奶等食品和生活、学习必须品。

(七)学校食堂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八)高校食堂在疫情期间不制作出售凉菜。

 

第七部分  校园管理

 

一、门卫管理

(一)严格校门出入管控。

1.根据需要适当关闭部分校门或调整校门开放时段。对寄宿制学校和具备条件的高校实施封闭式管理。坚决做到“五个一律”,即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

2.落实校园门岗管理工作制度,严格保安门卫安全查验制度、车辆和来访人员登记准入制度。校门口增加安保工作人员,佩戴口罩,配备必要的消毒和体温检测设备。有条件的学校,校门口可设置符合防疫安全的临时隔离等候区域。

3.进校人员须逐一核查登记、测试体温。如体温检测37.3℃,引导至所设临时隔离等候区域,按照疫情防控处置流程将有关人员送至就近指定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诊。

(二)严格校内人员出入管理。

1.本校师生员工凭有效证件进校,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

2.寄宿制学校和高校学生报到后,非经允许不得离开校园,确需离校外出,应向班主任、辅导员请假,经批准后方可外出,并做好外出期间个人防护工作。

3.驻校服务单位或校企合作单应尽量压缩人员数量,将工作人员详细信息提前报备,并自觉遵守学校出入管理制度。相关人员的管理参照学校教职工执行。

(三)严格来访人员出入管理。

1.疫情期间,鼓励使用网上办公软件和社交媒体沟通交流,减少现场工作对接。

2.确需进校对接的,由学校对口部门提前报备。来访人员进校须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信息核对和体温检测。无对口部门报备信息、未佩戴口罩或者拒不接受体温检测来访人员,学校可拒绝其入校。具备条件的学校可实施扫码登记。

3.来访人员如体温检测37.3℃,应拒绝入校,并劝导及时就医;如发现有咳嗽、高温等异常情况及时登记有关信息并报告属地防控部门。

4.学校可根据管理实际,对外卖、快递人员进入校园实施管控或制定针对性防控管理措施。

二、严格聚集性活动管理

严格聚集性活动审批,尽量减少聚集性活动。

(一)不举办聚集性开学典礼、教职工大会、社团活动、各类比赛等活动。

(二)严控各类会议规模、数量和时长,一律暂缓跨校、跨地区人员聚集性活动,一律暂缓到重点疫情防控地区参加活动。

(三)分时错峰入校离校,分片错时上课下课,分段分散就餐,课间分区域分散活动,采取网上家访等。

(四)寄宿制学校,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学生早晚自习管理办法和宿舍管理办法。

(五)幼儿园根据园舍条件合理制定幼儿分时分批分区域户外活动办法,既保证幼儿户外活动时间,又确保幼儿身体健康。

(六)图书馆、教学楼、食堂等实行人流量限制,学生公寓要封闭管理,进出公寓实名验证,确保校园安全有序可控。

 

第八部分  教学与实习实训

 

一、教学管理

(一)教学秩序。

1.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合理调整课程安排,将课程进行全年通盘考虑,合理安排教学任务,确保教学质量。

2.统筹解决部分教师因疫情不能准时到岗上课的问题,保障开学后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3.不宜因疫情不能正常返岗而影响教师年度考核、工资福利等。

(二)减少交叉。

1.尽量小班教学,减少合班上课。

2.严格限制班级与班级之间、宿舍与宿舍之间人员流动,严禁串门、串班走动,教师、教室、实习实训室等尽量相对固定,如必须则应在换下一批次前提前通风、消毒。

3.尽量避免一名教师承担多个班级课程现象,尽量减少流动检查。必要时,停止使用轮流使用的功能室、实训实验室等。图书馆暂不对外开放,暂停校园观光车运营。

(三)普通高校。做好学生返校前在线教学和返校后课堂教学安排,提前做好教学计划,优化排课方案,结合不同层次、不同类别学生特点和专业需求,合理调整理论课与实践课、必修课与选修课,调整实习实训计划,调整考试安排。加强对教师信息化水平的培训,进一步探索完善互联网+教育模式。加强教学管理和督导,规范教学环节和教学过程,强化教学指导,做好学情分析,保证教学质量。

(四)中职学校。做好学生返校前在线教学和返校后课堂教学安排,提前做好教学计划,优化排课方案,合理调整理论教学、实践教学的教学时间、教学内容,根据不同年级、不同专业情况创新教学方式,妥善安排好教育教学、实习实训和大赛集训备赛等活动。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教育”形式,为广大中职学生提供丰富优质的网络教学资源。加强教学管理和督导,规范教学环节和教学过程,强化教学指导,做好学情分析,保证教学质量。

(五)中小学校。做好学生返校前在线教学和返校后课堂教学安排,强化学情分析,科学制定教学计划,优化排课方案,充分利用“互联网+教育”形式,根据不同年级创新教学方式,妥善安排好教育教学、延时服务等工作,为广大中小学生提供丰富优质的教学资源。加强教学管理和督导,规范教学环节和教学过程,强化教学指导,保证教学质量。

(六)幼儿园参照中小学,结合学前教育实际做好有关安排。

二、实习实训管理

(一)对学生实习实训情况进行摸排核查。加强统筹管理和风险防控,切实掌握学生实习实训的时间地点、工作生活环境、安全防护措施等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二)落实在岗实习学生健康状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对出现疑似症状的,要及时有效处理,并**时间上报学校和当地有关部门。

(三)统筹实习实训组织安排。科学制定因疫情防控而导致实习时间实训减少等情况的应对措施,鼓励利用虚拟仿真等其他线上教学资源补足相应学时。在不降低人才培养质量的情况下,对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毕业条件做适当调整,并做好相应宣传引导工作。

(四)加强分类管理,做好实习期间的矛盾化解和教育引导。

1.对于已经开展校外顶岗实习的学生,结合当地疫情防控部署及企业要求,在充分征求学生本人和家长意见后,稳步、科学组织学生开展实训。

2.对坚持回家的学生,要及时与实习实训单位、家长沟通,做好衔接和统筹。

3.对暂未开展但计划将于近期开始校外实习实训的学生,要做好与实习实训单位的对接,结合当地疫情防控部署及企业要求,稳步、科学有序组织学生开展实习。对企业要求延期组织实习实训的,及时通知学生及家长。

 

第九部分  招生就业

 

一、招生考试

(一)根据教育行政部门部署,做好各类招生考试延期举行的预案。

(二)及时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发布考试延期举行通知。

(三)妥善处置招生考试延期有关舆情。

二、就业招聘

(一)做好精细化就业帮扶工作,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减少学生焦虑情绪。

(二)积极为毕业班级学生拓展就业渠道,千方百计提供充足的就业岗位。

(三)统筹安排上半年毕业生就业双选活动,已定的大型双选会在疫情未解除前推迟或取消召开。

(四)创新就业招聘组织形式,推进就业远程服务,尽量采取网络双选、远程面试、网络签约等形式,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通过网络等形式开展宣讲和招聘。

(五)现场招聘活动要严格审批,与用人单位协商简化招聘流程,加强招聘场所消杀,保持接触距离,减少人员聚集,做好人员防护。

 

第十部分  安全稳定

 

一、风险排查整治

(一)对校园环境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校舍、设施设备、饮用水源、道路通道、电器线路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二)疫情防控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师生关切、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特别是延期开学、学生返校、招生考试、就业招聘、教育教学、后勤保障等方面可能存在的舆情风险。

(三)建立工作台账,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在排查化解风险的基础上,动态调整本地本校的防控工作预案,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实效性、操作性。

二、交通安全

(一)检查校车及校内观光车的标牌、线路、车况、维护保养等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严格按要求停用。

(二)上、放学时段值班校领导及值周教师到校门口值守,发现违规违法营运车辆及时向当地交管、公安部门举报。

(三)校内设置必要的限速、减速标志,校内限速原则上不能高于每小时15公里。

(四)上下学时段,除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消防、救护车等)外,严禁其他车辆进出校门。

三、消防安全

(一)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改工作,确保消防通道畅通,灭火器、消防栓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各类用电设备、电气线路无老化短路现象,切实做好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改。

(二)按有关规定组织开展疏散逃生演练,向学生宣传遇到火灾时的逃生方法,提高学生的逃生技能和自救防范能力。

四、周边环境整治

加强与辖区派出所的联系联动,进一步完善警校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与周边综合治理单位的配合协作,做好校园及周边交通秩序、文化娱乐场所、经营服务场所和社会治安秩序的整顿、规范和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学校及周边各类渗透、破坏和涉及师生的违法犯罪活动

五、安全教育

(一)将安全教育作为“开学**课”,通过主题班会等形式,开展生命教育,疫情防护培训,防盗窃、防诈骗、防溺水、“校园贷”以及用气用电安全等专题教育。

(二)中小学、幼儿园要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工作,科学制定学期安全教育计划。每位教师要在教学中全学科渗透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预防传染病、防拥挤踩踏、防溺水死亡、防校园欺凌、防不法侵害和自然灾害等各项安全教育。

六、心理健康教育

(一)及时排模返校师生的心理状况,针对共性的心理困扰和个别的心理问题,建立以心理咨询室或心理咨询热线为依托的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及时帮助指导师生化解心理问题

(二)编写有关疫情期间涉及开学准备和开学后师生心理自我调适的宣传资料,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传递到每位师生。

七、宣传引导

(一)充分利用本地本单位单位门户网站和微信微博等自媒体平台,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及时宣传中央关于防疫抗疫的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教育部的工作布置,及时推送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的工作安排。大力传播科学防控知识,帮助师生和家长提升对疫情的自我防控能力。

(二)加强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建设,多层次、全方位收集和处理网络舆情,**时间发现教育舆情事件,及时掌握学生和教职员工思想动态。针对网上出现的涉教不实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发布相关信息,全面澄清事实,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广大师生不信谣、不传谣。

(三)注重发现和挖掘防疫抗疫一线的感人事迹、典型事例和典型人物,主动与市内外主流媒体和上级宣传部门联系,积极提供新闻线索和素材,加强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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